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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智能感知研究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南通智能感知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0-04-24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智能感知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南通智能感知研究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智能感知研究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58万元

4、最高限价:58万元

5、采购需求:南通智能感知研究院采购办公家具一批详见第三章

6、合同履行期限:所有货物须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所有产品均须提供至少三年的质量保修期,质保期内家具包维修,椅子零部件包更换。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1910-20203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若为外地公司,须承诺中标后在南通市范围内设立全资分支机构或者委托注册在南通市范围内的具有同等资质的代维公司售后服务,代维公司营业执照应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所要求的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此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43017:00前至南通市汽车客运东站3号门211室领取磋商文件,联系电话:15365561998磋商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202043017:00后将不再发售招标文件。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智能感知研究院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05110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6号楼902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5110930(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6号楼902

、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样品接收截止时间:20205110930分(北京时间)

2)样品接收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6号楼902

3)须带样品:符合第三章项目需求的1.4米办公桌屏风免漆板一张(EO级,尺寸:35.6cm*17.7cm*3.0cm)、1.8米办公桌免漆板桌面切面小样一张(尺寸不低于20*20cm)、班前椅一张、会议椅一张、员工椅一张。

4)未提供样品者或提供样品不全者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样品不能出现供应商的任何标志、标记如:品牌、制造商、型号等,样品上涉及供应商的标志及标记请做遮挡或封存,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的样品进行封存,所有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样品制作、运输等费用。

5)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必须于开标后及时搬离样品存放区,采购单位不承担样品的保管责任。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需缴纳磋商保证金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磋商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不接受转账汇款,并注明智能院保证金”。银行汇票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交给招标代理单位

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用途为:智能院保证金;汇款人为:供应商名称。

 户: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城西支行

 号:1111628909100219558

磋商保证金不得密封在磋商响应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智能感知研究院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6号楼902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8806581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汽车客运东站3号门21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365561998

邮箱号码:4586652@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3-89078500

 

南通智能感知研究院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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